1、学员在中心进行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三个月,达到中心有关评估标准(实习过程中,实际接诊患者30人以上、临床治愈率达到30%、有效率达到80%),为其出具《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证明》;
2、学员技能分类严格按照国家中医管理局关于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的要求执行;
3、学员技能安全性由指导老师评估,必要时由中心组织多名指导老师共同评估;
4、学员专长技能伦理评估由委托的伦理委员会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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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基地: 1、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甲88号新国北京京官庄大厦2层南二楼 2、北京市昌平区南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卫生院,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南邵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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