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中医药是我国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除了院校教育培养的中医执业医师外,我国民间不乏有真才实学的中医人才。现有法律尤其是《执业医师法》对中医师行医资质门槛设置过高,各地考核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的条件比较苛刻,致使很多年纪长,学历低但具有丰富行医实践且疗效口碑俱佳的民间中医沦为“非法行医”,非常不利于中医医术的传承与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级非遗项目宋氏中医外科传承人、汝州市金庚康复医院院长宋兆普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放宽民间中医行医资格的建议》。
中医起于民间,用于民间,兴于民间。传统中医人才的培养主要包括师带徒、家传和自学成才三条途径。宋兆普表示,放宽对民间中医行医资质的苛刻限制,承认他们的法律地位,为其执业设置合理准入标准,既有助于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也有助于打击社会中的伪中医。
基于此,宋兆普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完善《执业医师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的考核条件,放宽对民间中医行医资质的限制。行医资格认定的设置,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应该英雄不问出身,只要有行医能力,不管你是院校教育还是家传或自学成才,只要能通过综合能力资格考核,都可参加行医资格考试,合格后都可以授予行医资格。行医资格的考核应该注重临床技能和实际疗效,应该允许部分家传或自学成才的中医人才,也有参加考试的机会,也能通过考试获得行医资质。
二是特殊中医人才,如国家、省、市非遗传承人5至10年,或年龄50岁以上且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超对20年的民间中医,或中医技能祖传、口口相传的中医,他们很多人都有绝活,可设特殊渠道,经专门的机构进行实际技能认定后,可允许他们行医、招徒,让中国文明的瑰宝,得以传承延续,为健康中国的实施,提供更为广泛的人才力量。
三是建议各地医疗机构和医药院校采取灵活措施,将确有专长的民间中医纳入当地中医人才培养师资体系,充分发挥民间中医在中医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高等中医院校和医疗机构应充分利用本地民间中医人才,尤其是名老中医,邀请他们参与到院校教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中来,通过多种方式将他们灵活纳入师资队伍,弥补中医人才院校教育的不足。
四是建议各地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对民间中医的管理和监督,注意甄别,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对民间中医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民间中医药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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